调剂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指导和监督学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系)、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校院两级督导组负责监督、巡视和检查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二、调剂方式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调剂计划使用
学校将根据各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情况,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调整已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调剂专业和拟调剂计划。
在调剂过程中,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导师规模、培养条件、专业发展需求等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为准。
四、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和各院系调剂工作细则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除区域国别学(140700)外,其余专业调剂均须在同一学科门类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中含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五、调剂遴选规则
1.各院系要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调剂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和其他学术要求,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2.学校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及拟调剂计划。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院系及时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根据调剂名额和调剂细则,择优遴选拟复试考生。
4.研究生院对各院系提交的拟复试考生进行审核,院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考生名单。
5.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6.院系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7.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调剂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2.各院系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八、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复试、体检、录取等详见《西安石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结束后,如院系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拟调剂考生请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院系网站发布的调剂工作相关信息。
4.能源人工智能研究院、卓越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管理中心、非全日制(MBA、MPAcc)教育中心各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学科专业培养学院组织,调剂要求与遴选规则请前往相关学院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