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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石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6年03月22日 19:56  点击:[]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深化信息公开,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研究生院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系)、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成立由院系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复试细则”)和调剂细则,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等,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三)成立校院两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检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和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

2.2026年招生计划以上级单位下达为准,计划分配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委会审定后执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减招生目录已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开展调剂工作,或将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委会审定,结合学科发展需要,统筹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对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研究生招委会根据各院系调剂录取进展实际,可将招生计划再次向学校重点领域、重点学科且生源充足的学院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方式和形式

1.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具体形式以院系公布为准。

2.网络远程复试:使用“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各院系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设施的配置要求,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相关考生须按要求自行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于3月下旬完成,调剂复试于48日启动,具体安排将会在院系网站上陆续公布,请以各院系通知为准并提前做好准备。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前,各院系要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考生应按院系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材料

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生);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院系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院系复试细则规定的时间和提交方式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各院系通过电子问卷形式进行。

(六)复试内容

各院系要针对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同时,可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三个模块。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专业知识测试

重点考查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测试科目为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复试细则中公布的科目。

现场复试: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为笔试(闭卷),要求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各院系根据题量决定笔试时间,满分100分。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须单独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1门及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能力测试

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对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七)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60%、综合能力测试占30%、外语水平测试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权重。会计、工商管理、项目管理考生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权重,其他考生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具体权重由各院系确定,并在院系复试细则中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八)复试工作要求

1.各院系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复试细则和调剂细则,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安排须提前告知考生,为考生赴考预留充裕时间。

2.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各院系应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泄露

3.各院系根据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生源、招生名额和复试比例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4.各院系要健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各院系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复试小组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院系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回避。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7.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6人(含秘书1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5人,网络远程复试还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络技术平台管理和技术支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复试小组成员要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复试结束后,各院系须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录音录像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任何人不得改动。

8.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调剂工作

调剂基本要求、调剂专业、遴选规则、复试方式及工作程序等按照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和院系调剂细则执行(另行公布)。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

1.各院系在复试期间须严格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提交方式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院系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细则、总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时,则依次按照初试总分、初试政治理论总成绩(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复试工作完成后,各院系须指定专人(至少2人)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3.院系可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确定候补录取名单。在候补录取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递补录取。

4.取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5.如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签订定向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对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予以公开,院系要安排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及时受理考生复议或申诉。

2.学校将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动态调整相关院系招生计划。

3.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复试工作将陆续开展,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院系(能源人工智能研究院、卓越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管理中心、非全日制(MBAMPAcc)教育中心各招生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由学科专业培养学院组织)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含调剂)工作相关信息。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xsyu.edu.cn/

电话:029-88382328

邮箱:yanzb@xsy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18

2.各招生院系招生联系方式

院系

联系电话

网址

石油工程学院

029-88382674

https://sygc.xsyu.edu.cn/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8382795

https://zygc.xsyu.edu.cn/

电子工程学院

029-88382632

https://dzgc.xsy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029-88382599

https://jxgcxy.xsy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8382597

https://clkx.xsyu.edu.cn/

计算机学院

029-88382773

https://jsjxy.xsy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029-88382693

https://hxhg.xsyu.edu.cn/

理学院

029-88382735

https://lxy.xsy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029-88382665

https://jjglxy.xsyu.edu.cn/

人文学院

029-88382753

https://rwxy.xsyu.edu.cn/

外国语学院

029-81469981

https://wyxy.xsy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88382741

https://szb.xsyu.edu.cn/

新能源学院

029-88382991/88382993

https://xnyxy.xsyu.edu.cn/

管道工程学院

029-88382986

https://tmgc.xsyu.edu.cn/

音乐系

029-88382775

https://yyx.xsyu.edu.cn/

区域国别研究院

029-88382976

https://qygb.xsyu.edu.cn/

3.其他招生院系、专业对应培养学院

招生学院

代码

名称

研究方向

培养学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不区分

电子工程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不区分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不区分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不区分

计算机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不区分

机械工程学院

085703

地质工程

不区分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2

化学工程

不区分

化学化工学院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不区分

新能源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01储能技术开发与利用

新能源学院

02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3材料加工工程

04新能源材料工程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1油气井工程

石油工程学院

02油气田开发工程

03海洋油气工程

04非常规油气工程

05油气储运工程

管道工程学院

能源人工智能研究院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不区分

计算机学院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不区分

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中心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不区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不区分

人文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不区分

135700

设计

不区分

055101

英语笔译

不区分

外国语学院

070900

地质学

不区分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不区分

电子工程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不区分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不区分

085801

电气工程

不区分

085602

化学工程

不区分

化学化工学院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不区分

石油工程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不区分

机械工程学院

085802

动力工程

不区分

135200

音乐

不区分

音乐系

非全日制(MBAMPAcc)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不区分

经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不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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