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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2026年05月26日 17:52  点击:[]

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具体以教育部审批为准)顺利办理录取通知书寄送、档案转递、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

全体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均须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并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

2.办理方式:登录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stuxsyu.molstone.cn)进行操作。考生在系统“维护通知书地址”选择“邮寄”方式,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可直接修改后提交。

3.具体要求

考生要确保通讯地址准确完整,手机通畅。逾期未确认者,学校将按照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进行邮寄。

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下旬发放,采用邮政快递寄出。原邮寄地址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建议将邮寄地址修改为家庭常住地址。

二、下载调档函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调档函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2.办理方式:登录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s://stuxsyu.molstone.cn)进行操作。考生在系统“确认档案所在单位”确认或修改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下载调档函”页面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彩色打印)。

3.具体要求

请于7月10日前或秋季入学时办理档案转寄,档案转寄地址以调档函为准。为保证档案安全,请使用邮政EMS寄发或入学报到时自带,我校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邮寄的档案。

因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未下载导致不能调档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确需纸质调档函的学生,须向拟录取院(系)登记本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等,考生可前来领取或由学校统一邮寄。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事档案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三、户口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户口关系转接按以下要求办理:

1.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1)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

(2)按照公安机关规定:西安市区及郊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闫良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3)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入户手续,过期将自行办理。

(4)户口迁入学校后,毕业时按照就业计划将户口迁至毕业生所在单位。

2.落户需提交的材料:

(1)本科就读于陕西省各高校(包括西安石油大学应届毕业生)且户口在学校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卡、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2)户籍在原籍并且户籍为陕西省境内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3)户籍为陕西省以外的新生在办理户口时,应提交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3.落户对《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XX区或县(直辖市除外);“迁移原因”一栏应为“大中专招生”而非“毕业”;“婚姻状况”一栏不能为空,要填未婚或已婚。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户口迁移证》在骑缝处和右下角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应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在手写处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入学校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丰京路东段602号西安石油大学。

四、党组织关系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按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应届毕业生

由考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考生持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录取院(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拟录取院(系)党委(党总支)名称。由“****”转入“你处”)。

2.其他考生

(1)省外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由“****”转入“XXX院(系)党委(党总支)”,转入单位为拟录取院(系)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后,由考生拟录取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收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省内考生无需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转接;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接收单位为“中共西安石油大学XXX委员会(XXX为考生拟录取院(系)名称”,如中共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具体名称需考生联系拟录取院(系)确定。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五、团组织关系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按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应届毕业生

2026年6月,根据考生所在院(系)团委通知,在校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2026年9月,根据校团委通知以院(系)为单位统收集团员证、团档案,办理团关系转入;团档案由各院(系)统一保存,请勿放进个人档案,不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其他考生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2026年9月,根据校团委通知以院(系)为单位收集团员证、团档案,办理团关系转入;团档案由各院(系)集中保存,请勿放进个人档案。

3.“智慧团建”系统转入

入学之后,各院(系)团委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团支部,团支部建立后根据校团委通知,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团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六、其它

1.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确填写、仔细确认相关信息,及时规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拟录取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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