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具体以教育部审批为准)顺利办理录取通知书寄送、档案转递、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
全体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均须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并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
2. 办理方式: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jyjxgl.xsyu.edu.cn/ksxt)进行操作,用户名为考生证件号码,密码为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在系统“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页面选择“学校邮寄”方式,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可直接修改后提交。
3. 具体要求
考生要确保通讯地址准确完整,手机通畅。逾期未确认者,学校将按照研招网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进行邮寄。
录取通知书预于6月下旬发放,采用邮政快递寄出,届时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快递单号。原邮寄地址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建议将邮寄地址修改为家庭常住地址。
二、下载调档函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调档函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
2. 办理方式: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用户名为考生证件号码,密码为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在系统“调档函下载”页面确认或修改档案所在单位信息,核对无误后,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
3. 具体要求
请于7月10日前或秋季入学时办理档案转寄,档案转寄地址以调档函为准。为保证档案安全,请使用邮政EMS寄发或入学报到时自带,我校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邮寄的档案。
因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未下载导致不能调档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确需纸质调档函的学生,须向拟录取院(系)登记本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等,学生可前来领取或由学校统一邮寄。
4.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事档案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三、户口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户口关系转接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新生户口迁移政策
(1)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
(2)按照公安机关规定:西安市区及郊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闫良区、鄠邑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
(3)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集中办理入户手续,逾期者须自行前往办理。
(4)户口迁入学校后,毕业时按照就业计划将户口迁至毕业生分配单位。
2. 落户需提交的材料
(1)本科就读陕西省各高校(包括西安石油大学应届毕业生)且户口在学校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集体户口卡、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2)户籍在原籍且为陕西省境内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3)户籍为陕西省以外的,应提交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彩色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白底彩照一张。
3. 落户对《户口迁移证》的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XX区或县(直辖市除外);“迁移原因”一栏应为“大中专招生”而非“毕业”;“婚姻状况”一栏不能为空,要填未婚或已婚。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户口迁移证》须在骑缝处和右下角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应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在手写处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入学校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石油大学或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青松路甲1号。
4.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户口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四、党组织关系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我校应届毕业生
由考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考生持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拟录取院(系)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拟录取院(系)党委(党总支)名称。由“****”转入“你处”)。
2. 其他考生
(1)省外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由“****”转入“XXX院(系)党委(党总支)”,转入单位为拟录取院(系)党委(党总支);入学报到后,由考生拟录取院(系)的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收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2)省内考生无需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转接;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接收单位为“中共西安石油大学XXX委员会(XXX为考生拟录取院(系)名称”,如中共西安石油大学石油工程学院委员会,具体名称需考生联系拟录取院(系)确定。
3.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五、团组织关系办理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我校应届毕业生
2025年6月,根据考生所在院(系)团委通知,在校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2025年9月,根据校团委通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交团员证、团档案,办理团关系转入;团档案由校团委集中保存,请勿放进个人档案,不需要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2. 其他考生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2025年9月,根据校团委通知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交团员证、团档案,办理团关系转入;团档案由校团委集中保存,请勿放进个人档案。
3. “智慧团建”系统转入
入学之后,各院(系)团委将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团支部,团支部建立后根据校团委通知,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4.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团组织关系原则上不转入我校。
六、其它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确填写、仔细确认相关信息,及时规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拟录取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前往各院系网站查询。